1.防火卷簾門控制器進行通電功能測試時,需將卷簾門的控制器分別與消防控制室的火災警報器與消防聯動控制設備或消防控制室的火災警報器的相關火災探測器和卷門機通電連接,此時的防火卷簾門控制器應處于正常工作狀態(tài).
2.手動控制卷簾門行程開關的上行和下行及停止調整; 在沒有火警的時候按上行按鈕,卷簾門會上行;按動下行按鈕,卷簾門應下行;按停止按鈕,卷簾門應立即停止運行;在試運行過程中有可能出現上、下不符,此時只需調換任意的兩根起閉機三相接線即可;接下來調試運行方向相應的限位是否有作用(直接觸動微動開關),若沒有反應可調換限位的接線;之后將行程開關位置調整好,以使防火卷簾門開閉到位.
3.電源接通后可查看“相序/缺相”指示燈是否亮,燈若不亮應檢看是否有缺相或調換電源進線中的任意兩相.
4.控制箱的基本功能正常后,可將門調至下限位觀察主板上的綠色指示燈是否亮著,若指示燈亮則可進入電腦記憶調試;指示燈若不亮則應將上限位與下限位控制線和上行鍵與下行鍵控制線以及電機線的任意兩條三相線對調,直到門歸位至下限位主板的綠色指示燈亮為止.
下方更多內容更新: